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