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