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