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