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 ,乃召与戏。被一 再辞让,误中 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 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 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 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 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 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 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 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 庭中,王旁有非是, 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 兵,未晚。” 是时上不许 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 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 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 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 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 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 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 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 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 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 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