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