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比者 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 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 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