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 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 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 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 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