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