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