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