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 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 ,虎符发 兵以兴击, 斩首大部或 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 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 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 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