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 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