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 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