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 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 杜少,齐有徐勃, 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 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 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 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 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 连诸郡,甚者 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 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 ,无可柰何。於是 作“沈命 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 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 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 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 匿,以文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