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