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