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 三丈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 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 。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 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