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 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 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 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 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 怠而贫者,举以 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 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 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