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