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