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 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 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士,拟於 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 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