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