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