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