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 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 异者,倍其 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 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 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 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 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