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