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 问:“三年之丧 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 礼,礼必坏 ;三年不为乐,乐必 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 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 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 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 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