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 在桑上闻之, 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 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 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