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 未布,恐民之不信 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 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