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