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