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