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 :语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 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 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 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 所从来,亦多故 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