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 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