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 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