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 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 六十已上气当大董 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 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 论病之过也 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 气争而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 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 ”。法不 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