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