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