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