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 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