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 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 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 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也 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 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 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 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谓 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