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 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