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 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 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