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