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 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