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 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 董”。文王年未满 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 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 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 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 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