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 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 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 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 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