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