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 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